巴基斯坦对中国产聚酯纤维反倾销案做出终裁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TC)官方网站6月5日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聚酯纤维(PSF)的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决定对除江阴华宏、张家港成兴公司以外的其它中国公司出口到巴基斯坦的聚酯纤维征收10.44%的反倾销税,征税自2009年2月6日起,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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