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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TC打击含欺骗性宣传的竹纤维产品

                     

  2009年8月供应商在标签及广告中欺骗性地使用“竹纤维”。公平贸易委员会(FTC)就此对相关供应商提出指控。

  美国4名服装纺织品经销商声称,他们销售的人造纤维产品中含有竹纤维。FTC就此对这些经销商进行控告。同时某些公司错误地或毫无根据地使用“绿色”一词,声称其产品是采用环保方法进行生产,保持竹子固有的抗菌性质,是生物可降解的。申诉人就此对这些公司进行控告。

  人造纤维中含有可再生纤维素,纤维素中不超过15%取代基取代羟基的氢,纤维中含有的纤维素是从有机溶剂中沉淀出来的,其中没有发生任何羟基取代现象或产生化学中间体。“lyocell”这个术语可作为纤维的总体描述。

  根据FTC,这些公司虚假地声称他们的纺织品含“100%竹纤维”,而事实上是人造纤维。

  从FTC获悉,人造纤维是采用树或其它植物的纤维素,经过岢性化学物质加工而成。这种化学物质会释放有害的气体。

  任何树或植物都可作为纤维素的来源,包括竹。因此当纤维素经过重新加工(人造纤维粘胶纤维加工),产生的纤维统称为人造纤维。根据《纺织纤维制品鉴别法案》16CFR303.7的规章制度,人造纤维定义如下:由竹纤维素制成的纤维既不抗菌,也不生物可降解的。

  至今仍然没有权威性的研究证明人造纤维保留竹子固有的抗菌性质。FTC注释说,当竹子作为纤维素原料时,其人造纤维并不能保留竹子固有的抗菌性质。刺激性及有毒的化学物质用于分解竹原料,同时也消除竹子固有的抗菌性质。

  另外根据FTC信息显示,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证明“竹纤维”产品具有抗菌性。经清理弃用后,这些产品并不能适当地在短期间内分解成自然中能找到的元素。尽管使用竹子是环保的,但是利用竹纤维素制造的人造纤维并不环保的。因为这个加工过程使用大量的水资源及能量,会带来空气及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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