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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鹰翔纺织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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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
关于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点击次数:2746 发布时间:2012/5/26 9:52:00 源自:德州鹰翔纺织品有限公司
德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障城乡特困家庭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确定提高我市城乡*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
市直及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三区标准由260元/月提高到280元/月;其他各县(市)标准由240元/月提高到260元/月。
二、提高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800元,即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800元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三、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3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2000元。
四、加强领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提高标准后,各县(市、区)城市低保资金原列支渠道不变;农村低保和五保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上级给予适当补助。各县(市、区)要将提高后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民政部门要严格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本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德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民政 社会保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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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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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1日印发
德州鹰翔纺织品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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