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日至19日开启亚欧之行。除了参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出席第十二届亚欧首脑会议外,李克强还对塔吉克斯坦、荷兰和比利时三国进行访问。在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李克强此行进一步推动了亚欧加强多边合作的进程。

  倡导多边主义

  11日至12日于杜尚别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与会各国表达了推动上合组织框架下多边合作的共同愿望。会议发表的联合公报也强调了推动上合组织框架下多边合作对区域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表示,世界经济形势虽有所好转,但仍不稳定,经济全球化进程遭遇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发展速度减缓、金融市场波动等问题及国际贸易其他挑战。各方支持利用地区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的潜力,在上合组织地区构建广泛、开放、互利和平等的伙伴关系。

  会议发表的联合公报一再强调推动上合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重要性。公报指出,经济合作是上合组织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在该领域采取共同有效措施。公报要求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合作倡议,以促进本地区互利伙伴合作,加快经济发展,扩大交通和能源领域合作,提升投资规模,促进创新技术应用和保障居民就业。

  在和各国领导人会面时,李克强同有关各方一起,共同表示将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李克强表示,当今世界充满复杂变化和不确定性,但和平、发展、开放、合作仍是时代主流。亚洲和欧洲作为世界两大经济板块和稳定力量,应加强对话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共同应对挑战,携手共谋发展。

  荷兰首相吕特表示,荷兰以贸易立国,愿同中方一道,坚定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主义、公平公正的自由贸易,反对保护主义。

  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表示,俄方愿同中方一道,共同维护多边主义、自由贸易,为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做出贡献。

  促进务实合作

  李克强总理此次出访荷兰、比利时并出席亚欧首脑会议,是今年下半年中欧之间又一次重要高层交往。

  访问对推动中荷、中比关系持续健康发展,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务实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期待通过此次访问,同荷、比两国加强战略沟通,进一步增进相互了解和政治互信,提升务实合作水平,为中国与荷、比两国的关系和中欧合作注入新的动力。

  对荷兰进行的正式访问,是李克强总理首次到访荷兰,也是中国总理时隔14年再次到访。访问期间,李克强和荷兰首相吕特见证了两国企业界近百亿美元合作协议的签署,两国政府愿为双方企业合作创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双方签署的一系列合作协议涵盖海关、航空、能源、金融等领域。对比利时进行的工作访问,是李克强第三次到访这个欧洲门户国家,中比领导人将共同见证双方签署涵盖航空、物流、科技等领域的合作协议。

  在塔吉克斯坦访问期间,双方讨论了吸引中国企业来塔投资、向中国出口绿色水果、农产品等合作问题。总统拉赫蒙热烈欢迎李总理来访,对中国积极参与保障塔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十分感激。李克强表示,中方鼓励有实力、讲信誉的中资企业赴塔参与能源电力、矿产开发等领域合作,开展产能和加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两国总理会谈后共同见证了中塔政治、经贸、海关、地方合作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文件的签署。

  推动“一带一路”发展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上合组织成员国在这一倡议框架下的经贸和投资合作深入发展,中国与上合组织各成员国贸易快速增长,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互联互通稳步推进。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给沿线各国带来的好处日益彰显,积极推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多边合作已成为该组织成员国普遍共识。

  在参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期间,李克强同各国领导人一道,重点就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推进经贸、产能、互联互通、人文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换意见,达成新的重要共识。

  此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都重申支持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一带一路”倡议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中国和塔吉克斯坦在“一带一路”的框架下,保持密切交往,开展务实合作。李克强在会见塔吉克斯坦领导人时明确表示,中国愿意将“一带一路”倡议与塔方加强发展战略对接,他特别强调中国和塔吉克斯坦之间会深入推进产能、基础社会建设和互联互通等方面的合作,以助力塔吉克斯坦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资讯权限图标说明:
  1、红锁图标: 为A、B等级会员、资讯会员专享;
  2、绿锁图标: 为注册并登陆会员专享;
  3、圆点图标: 为完全开放资讯;

本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锦桥纺织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锦桥纺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锦桥纺织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及投稿事宜,请联系:0532-66886655 E-mail:gao@sinotex.cn

相关文章


手机扫下列任意二维码,轻松便捷获得纺织商务和资讯信息!

热门专题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
推荐商家 更多>

 

微信公众号

安卓客户端

 
0532-66886655
0532-6688665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150058号  |  青岛网监备案号:37021202000115  |  鲁ICP备15026196号  |  营业执照公示

Copyright © Since 1999 Sino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锦桥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