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出口退税率对纺织各行业造成的影响不相同
在出口退税这个问题上,纺织行业和服装行业有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即纺织行业的原料相当一部份来自农业,所以在纺织产品出口退税的问题上有一个免税农产品的问题,必须加以考虑,否则无法正确的估算降低出口退税率对我国纺织行业造成的影响。 1、相关免税农产品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 (财税[2002]12号) 2、免税农产品的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该条文的规定,我国纺织行业所使用的生产原料即棉、毛、丝、麻除化纤外,均属于免税农产品,而免税农产品适用13%的进项税抵扣率计算的进项税不在出口退税的退税范围之内,计算出口退税额时必须加以扣除。也就是说,对于多数纺织企业按照税法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中有相当一部分原本就不退,而且从1995年就开始了,2002年更是把进项税抵扣率由10%提高到了13%,也有5年了,也就是说纺织行业除化纤外早已适应了一个较低的退税水平。所以说纺织行业受到出口退税的影响要小于其他行业。降低出口退税率对化纤行业的影响应该大于棉、毛、丝、麻行业。 3、正确估计降低出口退税率对纺织行业的影响 纺织产业是依托农业的民生产业,国家对于农业的不断得出台扶持和优惠政策往往可以惠及纺织行业。尽管2006年9月15日政府宣布下调部分纺织品的退税率,也不应认为政府是在对纺织行业进行限制。不能简单的通过纺织品的出口离岸价格和出口退税率相乘计算退税率对纺织行业的影响。没有必要夸大出口退税率调低对纺织企业的影响。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