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缴2003年纺配招标配额中标金的通知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3-10-21 17:00:33
各中标企业请注意: 按照《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三十条的规定,中标企业必须于2003年10月31日前,将2003年度所有中标配额的100%中标金交至招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于逾期未交纳100%中标金的中标配额,招标委员会将视为已无法使用而予以收回,且不退还已交纳的中标保证金,并将收回配额的20%计为该企业该类别当年度浪费配额。 请各中标企业注意,中标金交纳截止日为2003年10月31日(以款到为准)。 招标委员会指定银行帐户: 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户名: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账号:711241018260000155 纺织商会招标办公室 2003年10月20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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