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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纺织品配额热炒的深度剖析


来源:财经     发布时间:2007-3-8 10:53:59  

“炒配额比炒股挣钱。”深圳一家纺织贸易企业的负责人如是说。 深圳纺织品出口在2006年达到161亿美元的“天量”,比上年激增178.65%。相比之下,全国纺织品出口额2006年增幅不足23%。 这一异常恰恰发生在人民币增值及股市走“牛”的背景下,怀疑境外热钱假道纺织品贸易流入的判断一度盛行。2007年春节前,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下称纺织品商会)受商务部委托,特派小组急赴深圳调查。2月13日,纺织品商会在北京召开“分析会”,向业界通告了调查结果:初步认为,出口异常与热钱流入无关,主要是部分进出口企业虚增业绩,以获得来年更多的出口配额。 “出口异常与目前的纺织品配额分配体制有关。”带队赴深调查的纺织品商会副会长姜哲表示。 现行配额政策鼓励高附加值纺织品出口,出口业绩越高越有利于获得配额。因此,通过虚增产品价格提高出口业绩,成为普遍现象。 “深圳已成为炒配额的中心。”多位业界人士表示,“很多新成立的小企业就是靠炒卖配额生存,它们通过虚增业绩获得配额后再出手牟利。” 虚高单价 根据纺织品商会提供的数据,在2006年最后两个月,部分纺织品类别的出口单价大幅上涨,已到了惊人的地步。在出口美国的五类纺织品中,单价排名靠前的几乎全是深圳企业。 这五类产品以棉或棉化纤制品为主,最高单价达650美元一件,次高价也在200美元以上,且有多达30余家企业报出这一高价。比如女内裤的最高单价达230美元一件,而正常单价仅为2美元;再如,男衬衫最高单价达每件77美元,而正常出口价一般在10美元左右,且这一价格已包含了高额附加值。 “棉质的裤子和衬衫不可能卖这么高的价,除非你是用金丝做的。”纺织品商会副会长曹新宇说。 正因为单价奇高,导致深圳在2006年最后两月的纺织品出口金额激增。以服装出口为例,2006年前十个月全市服装出口总额不过4.48亿美元,但11月、12月两个月的出口高达14.8亿美元,是前十个月的3.3倍。 “这已不是少数产品的问题,而是占了出口产品的很大比重。”在对深圳出口详细数据进行分析后,纺织品商会派出的调查人员“大吃一惊”。 调查组选择了当地具有代表性的17家企业,以“贸易链”方式进行调查,即分别对企业资格、申领出口许可证(配额)、报关出口、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各环节逐一核查。 结果表明,在出口环节,17家企业有16家存在不可思议的高价现象;而在收汇核销环节,外汇管理部门的汇总数据显示,这些企业的外汇核销率非常低,这意味着受查企业并无真实贸易结算。 此外,通过“双边核查机制”调查,调查组发现许多企业在中国海关所报出口数,与在美国的清关数并不一致:出口数往往超过清关数,表明实际出口量小于报关出口数量。更为普遍的现象则是,在美国海关备案的价格,与中国海关统计的价格反差很大:后者价格畸高,而前者则回到正常价格区间。 据初步调查结果推测,以虚增出口单价为主要手段来虚增出口业绩的企业,在深圳多达数百家。 “单价虚高的问题其实早有苗头,只是没受到重视。”北京世之维纺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樊敏说。 2006年上半年,中国纺织品出口一改2005年“量增价跌”的态势,其中对美国、欧盟的平均单价增幅为27.4%和23%。尤其是对欧盟10类设限纺织品的出口单价大幅上升,其中8类出口单价增幅超过50%;对美国21种设限纺织品出口中,也有6种的价格增幅超过50%。 “我们鼓励大家做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但不允许虚假出口,更不能玩价格欺诈。”纺织品商会副会长姜哲说。 政策背后 出口异常与现行纺织品配额体制的漏洞有关,这是众多业界人士的共识。 在2004年底之前,中国的纺织品出口配额一直由行政主导作无偿分配,掌握进出口大权的国有传统外贸企业瓜分了绝大多数配额,并将部分富余配额用于“调剂”。另一方面,众多有着旺盛出口需求的中小型纺织品生产企业,多需通过“调剂”手段从前者手中购买富余的配额,借此获得出口机会。 获得“调剂”配额的生产企业的出口业绩,往往记在调剂者——传统外贸企业的头上。于是在下一轮配额分配中,后者又可凭此“业绩”要求更多的配额分配。 时至2005年元旦,全球纺织品贸易取消配额,原本稀缺的配额指标顿时丧失价值,众多企业在放开的市场环境中大举出口,致使纺织品出口激增。2005年4月,欧盟和美国相继向中国提起纺织品“特保”申请,中国纺织品出口重回配额时代。当年6月、11月,中国分别与欧盟、美国达成协议,同意中国纺织品受到欧美配额限制,其中欧盟截至2007年,美国截至2008年。 新配额体制正是源于2005年上半年的一举放开与骤然收缩。一放一收间,许多原本因使用调剂指标而“隐名埋姓”的中小企业,均在2005年上半年获得了出口业绩,因此新体制在做配额分配时,需将这些企业考虑进去。 2005年6月,商务部发布《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13号令),强调凡有向受限地区(欧盟和美国)出口业绩的企业,均可参与配额的“业绩分配”,即凭出口业绩多寡无偿分配出口配额。 在13号令发布前,有关出口业绩的统计口径曾引起多方争议。传统外贸企业要求按照2004年全年的出口业绩,作为分配2006年出口配额的依据。如此则对中小型生产企业明显不利,因为后者直至2005年初放开后方始有记在自身名下的出口业绩;中小型生产企业则呼吁以2005年上半年的出口业绩,作为分配2006年配额的依据,但又遭到传统贸易企业的强烈反对。 最终,作为折衷的产物,13号令将业绩统计时间确定为2004年6月1日-2005年5月31日,并将其划分为两个时段区别对待:给予200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的出口业绩以30%的权重,给予2005年1月1日-5月31日的出口业绩以70%的权重。 同时,13号令还对设限国家(欧盟和美国)、非设限国家的出口业绩予以区别对待:给予出口至设限国家的业绩以70%的权重,给予出口至非设限国家的业绩以30%的权重。 在纺织品业界看来,13号令在分配配额上的两个“区别对待”,普遍有利于传统贸易企业: 其一,绝大多数中小生产企业在2004年甚少统计业绩,其业绩统计时间实际仅局限于2005年1月1日-5月31日,而传统贸易企业则拥有一整年的业绩统计时间。 其二,在2005年之前,众多中小生产企业因被拒之于配额分配门外,其对欧盟、美国的出口除采取“调剂”配额手段之外,还大量采取“转口贸易”的曲折手段:先向设限国家周边地区出口,再以购买当地“原产地证”的方式,打入设限国家市场。因此,这部分出口量仅获得30%的统计权重。 “到2005年8月,在中小纺织品生产企业中出现了配额恐慌。大家都认为在来年的配额业绩分配上,自己不可能和传统贸易企业竞争。”深圳一家服装企业的负责人说,“当年下半年,很多企业都转战东南亚,纷纷把自己的工厂开到越南、柬埔寨、菲律宾和印尼去了。” 然而,令众多中小生产企业感到失望、乃至最终选择了放弃的新配额政策,却让另一部分私营贸易公司找到了牟利的空间——既然配额重新获得了价值,则炒作配额本身即可带来巨大的收益。 炒作配额 “炒配额”历来有之,在2004年之前的行政性分配阶段,大多数国有传统贸易企业将富余配额用于调剂,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个配额的二级市场,配额在流通中形成了自己的独立价值。 而在13号令发布三个月后,商务部又在2005年9月颁布《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20号令),在无偿的“业绩分配”之外,又拿出部分配额作有偿招标。此举初衷是为更多的生产企业创造获取配额的机会,却在无形中助长了配额二级市场的投机性。 20号令颁布后,商务部决定将2006年全年对美国、欧盟的出口配额的30%作有偿的招标分配,70%作无偿的业绩分配。当年9月,商务部分别对2006年的配额进行了第一次业绩分配和招标;次年3月,又分别对2006年的配额进行了第二次业绩分配和招标。至2006年4月,2006年全年的配额分配完毕。 官方数据表明,在2006年的配额发放中,深圳地区从业绩分配渠道获得的配额并不多,但当地大批个体、私营贸易企业通过招标、市场收购获得了大量的配额,合计所得配额高居全国三分之一,这些配额主要是以服装类为主。 “你到深圳去看看,到处都是这些新的小型贸易企业。它们更多是一个转销让的平台,倒卖配额都是短期行为,甚至一年后就关闭,然后再重新注册新的企业。”樊敏说,“事实上,深圳从来都不是广东最大的纺织品出口生产地,最大的是在东莞和中山。” 纺织品商会调查组对深圳17家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企业普遍为新成立、注册资金非常小的个体和私营企业;其中14家为2006年新注册的企业,15家的注册资金仅为3万元—50万元。 然而,2006年配额的两次招标分配,非但没有使炒家们获利,反而令其损失惨重。“商务部设定的招标底价过高,甚至远远高于‘黑市’调剂价格。”深圳一家纺织贸易企业的老总说,“很多炒家通过竞标拿到配额后根本无法出手,损失惨重。” 更多的炒家选择了弃标,这使得大批招标配额废置。同时,由于生产性企业纷纷放弃2006年的业绩分配配额,转而选择成本较低的转口贸易方式,使得当年配额尤其是上半年配额使用率低下,个别类别纺织品的配额使用率甚至不足1%。 于是,在经过2005年突破千亿美元的爆发性增长后,2006年上半年全国纺织行业出口增幅回落。有关数字表明,当年上半年对欧盟出口增幅回落45%,设限的十类产品出口额下降了29.69%;对美国出口增幅回落70%,其中设限的21类产品出口额下降了31.71%。 至2006年9月,商务部再行颁布《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21号令)时,宣布以2006年1月-7月的出口业绩,作为2007年第一次业绩分配的依据;以2006年全年的出口业绩,作为2007年第二次业绩分配的依据。21号令颁布当月,2007年第一次业绩分配启动,由于2006年上半年使用配额的直接出口大幅下降,令众多企业在此次业绩分配中失利。 与此同时,鉴于在2006年招标中蒙受的巨大损失,配额炒家们开始将目光投向业绩分配。此时,2006年只剩下最后三个月,而2007年的第一次配额也已结束。 “他们只能在这最后三个月冲刺,图谋2007年3月举行的当年第二次业绩分配。” 过渡性举措 炒家们在2006年最后三个月创造的惊人业绩,最终被证实是虚报出口单价的结果。此举被业界认为是钻了现行配额政策的漏洞。 早在2005年6月商务部13号令颁布时,即已改变了以往主要以出口数量为依据的配额分配取向,改以出口业绩作为分配配额的硬指标,旨在借此鼓励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对国内纺织品产业作结构性调整。这一原则在之后颁布的20号令、21号令中延续。 当2006年9月商务部宣布了来年的业绩分配方法后,在剩下的三个月中冲刺出口数量已经没有太大空间,此时的捷径,只余冲刺出口单价一途。正是这一背景,使得2006年末深圳纺织品出口冲向了“天量”。 相对于出口数量管理,对出口单价的管理一向非常薄弱。 首先,在纺织品价格管理上,国家目前已无价格限定或行业指导价格;其次,出口企业在中国海关报关时,后者仅重点核查出口许可证及出口数量,只要抽查显示出口许可证上的数量与实际出口数量一致,海关即予放行。对于报关单上的出口价格,海关无从监管。 为此,外贸领域人士建议在核实企业出口业绩时,应将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结合起来考核。 同时,还应结合外汇管理部门的结汇数据,若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结汇,表明其并无真实贸易背景,这一反馈结果应作为其最终业绩分配的参考。 “现行纺织品配额体制的大方向是对的,但一些细节有待完善。”商务部一位人士说。 然而在市场看来,上述改革建议未必有可行性。事实上,对于2006年末深圳出口业绩的异动,纺织品商会在调查之后并未见具体处理措施。而在全球纺织品贸易配额取消的大背景下,中国迫于贸易伙伴压力而独有的配额制,也注定是一项过渡性举措。 “输欧纺织品配额到2007年底就取消的,输美配额到明年也不存在了,配额制的寿命不长了,炒家的炒作时间也不多了。”深圳一位贸易企业的老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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