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我国聚酯长纤面料发起反吸收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发布时间:2007-1-4 18:29:05
2006年12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长纤面料发起反吸收立案调查。公告的要点如下: 1.调查产品范围。染色(包括染白色)和印花人造长丝织物(变形聚酯长丝含量85%或以上),参考税则号为:54075100,54075200,54075400,54076110,54076130,54076190,54076910,54076990。 2.调查期。2005年10月1日-2006年9月30日 3.涉案企业范围。所有涉案企业,包括在反倾销原审阶段未应诉的企业,在反吸收调查中也应在立案后15日内(2007年1月11日前)申请调查问卷。 4.案件将进行抽样。本案是我国纺织品第一次遭遇反吸收调查,希望企业能够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应诉企业应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联系,并将向欧盟申请调查问卷的登记表同时抄送纺织商会。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