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出国”可获五项优惠政策
来源:东南早报
发布时间:2006-12-6 23:25:31
据东南早报12月6日报道,近日福建省外经贸厅外经处相关人士表示,今后,纺织企业“走出去”可以获得5项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一、对到境外设立纺织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式投资、加工贸易企业、营销贸易网点、产品专卖店、建立售后服务网络、仓储物流中心、境外研发活动的纺织企业,给予其前期费用补贴、贷款贴息或场所租赁费、装修费、运输费、售后服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和购置费、高级服装面料设计人员聘请费、购买相关资料等费用资助。 二、设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进行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的企业,给予其前期费用、运营费用、中长期贷款利息、突发事件处理费50%的资助。 三、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补贴,对到境外设立经济贸易合作区的企业给予30%的前期费用支持。 四、对外承包工程扶持政策:设立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对合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开具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提供担保、垫支赔款。 五、境外加工贸易和森林采伐、木材加工合作企业贷款贴息:对从事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的企业,对从事森林资源采伐与木材加工合作项目企业,可在国内商业银行取得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和周转外汇贷款,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给予全额贴息。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