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公告(2003年第34号)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3-9-27 15:16:32
各交易商: 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棉花市场行情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为切实保证交易各方的利益,控制交易风险,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10月8日起,将非交割月份交易品种的一次性预扣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00元/吨,将进入交割月份的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00元/吨。 特此公告。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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