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修改《纺织品出口管理临时办法》
广交会期间盛传的“纺织品配额将全部公开招标”的改革办法目前已被商务部否决。据广州某大型国有纺织企业负责人透露,商务部近日下发的《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对纺织品额配的分配及招标的比例作出改变。 此次《办法》将自颁布后的首次调整,将在业绩分配资格、配额最低分配标准、招标类别、加大浪费配额处罚等多个方面进行修改。 其中,商务部酝酿将业绩最低分配量从200件提高至1000件。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姜哲是提高业绩最低分配量的支持者。他说,在以往的业绩分配中,有的企业只能分到几十件的配额,这样连转让的行政成本都不够,企业干脆就不转让搁在一边,导致一部分零散配额的浪费。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大量对欧美没有出口的企业手中也持有配额,很容易助长配额投机市场。 “今后凡浪费许可数量10%~20%的企业,都将在下一年度分配中受到等量扣减许可数量的处罚,也就是你浪费10%,下年的业绩分配也将扣减10%。”消息人士还称,浪费数量在20%~50%之间,下年的配额业绩分配将被双倍扣减;如果配额浪费数量超过50%,下年的业绩分配将被全部扣减。 《办法》中规定,企业在投标前必须支付投标保证金,每个类别的保证金为1万元,如果企业要参加8个纺织品类别的投标,那么必须提前缴纳8万元保证金。若企业最后没有中标,则保证金全额退还。 广州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部一位业务经理认为,中标保证金的做法有助于限制中介参与投标、炒卖配额的情况。 《办法》同时规定,企业若中标后需交纳的订金从30%提高至100%。这是唯一遭到业界非议的一项修改。“订金的上调幅度这么多,但客户却往往在60天后才付钱,这样以来资金被套牢,对企业来说风险很大。”广州某纺企负责人如此说。 商务部拟于秋季广交会前进行第三次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估计修改后的《办法》将在第三次招标前正式公布。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