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纺配公开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展开
为做好2004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工作,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招标委员会决定对参加2004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公开投标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开招标投标企业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标准 企业应具备《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公开招标投标资格条件,方可参加2004年纺织品被动配额公开招标。 (1)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出口经营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企业需加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3)企业相应投标类别对全球出口实绩(一般贸易出口金额的100%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金额的30%)须达到《2004年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公告》规定的最低出口实绩金额标准。 纺配招标办公室已对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期间19个招标类别纺织品对全球的出口实绩(一般贸易出口金额的100%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金额的30%)进行了统计(数据来源:海关总署),并根据招标委员会确定的各类别投标资格最低出口实绩的标准拟定了2004年纺配公开招标企业初审名单》(以下简称《公开招标初审名单》),因2002、2003年中标后未缴纳中标保证金,及2002年中标配额浪费率高而受到处罚的企业,取消其2004年公开招标相应类别的投标资格,供各省市外经贸厅(委、局)参考。 2、资格审查办法 请各地外经贸管理部门对本地企业的公开投标资格进行初审,请纺配招标办公室对中央管理企业的公开投标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具体审核要求如下: (1)《公开招标初审名单》中备注一、备注二两栏没有注明为“商会会员”或“外资协会会员”的企业,须在投标前按照《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加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方可获得相应类别的投标资格。 加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的企业,请将该企业的名称、海关编码、会员证号一并报招标办公室,并注明“新入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企业,请将该企业的名称、海关编码、会员证号一并报招标办公室,并注明“外资企业”。 (2)如企业的名称或海关代码因更名更码而与《公开招标初审名单》不一致的,请将有关企业的新旧企业名称和新旧海关编码一并报招标办公室,并注明“更名更码”。 (3)如一家企业有两个以上的海关编码需合并统计出口实绩的,请将有关企业的所有海关编码及有关证明文件报招标办公室,并注明“多个海关编码”。 (4)请根据要求在初审结果中列明上述(1)至(3)项中涉及的企业名单。如对《公开招标初审名单》中涉及的其它企业无异议,请在初审结果中写明“对其它企业无异议”。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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