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未公检棉花不能通过电子撮合交易
来源:中国棉花网
发布时间:2003-5-20 9:05:50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于19日发出[2003年第17号]公告,鉴于近期各地防治“非典”工作给棉花入库和安排公证检验带来的影响,为确保卖方能按时交货,特决定:目前尚未进行公证检验的棉花(以交易市场是否收到《验收入库单》或《商品棉仓单》为准)暂不能通过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系统卖出。交易市场未收到《验收入库单》或《商品棉仓单》的棉花何时可以通过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系统销售,将根据“非典”防治情况另行公告。 以上规定自2003年5月20日起执行。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服务热线: 0532-66886655 |
传真:0532-66886657 |
客服邮箱:service◎sinotex.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