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棉花应充分利用“中纺条款”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3-5-8 10:32:29
目前,江苏进口棉花数量大幅度增长。据江苏检验检疫局统计,每月到货数量为1万吨左右。但进口棉花的质量问题也比以往突出,品级、长度降幅较大,重量短少严重,甚至发现有的棉包夹有劣质棉花。针对这一情况,江苏检验检疫部门一方面加大了检验把关力度,同时积极呼吁棉花进口企业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而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充分利用“中纺条款”。 “中纺条款”是指原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在1982年与美国棉花协会以及其它一些国家的棉商所签定的一项棉花贸易协议,1987年又作了修订。它对检验、索赔以及如何赔款都作了具体规定,该条款得到了国际上许多国家和棉花商的认可。作为一种国际贯例沿袭下来。条款规定:我国进口棉花首付货款98%,余款2%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原为中国商检)CIQ证书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棉花进出口企业一旦发现进口棉花存在质量、重量问题,从2%的余款中扣除。该条款的执行减少了进口棉花贸易中许多纠纷,极大地维护了我国棉花进口企业以及用棉企业的利益。 随着我国进口棉花渠道的放开,大量的用棉企业开始自行进口棉花,不少企业充分利用“中纺条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江苏通裕集团近几年进口了5000多吨棉花,利用此条款,很顺利地赔回了12万美元。但也有不少企业不重视或不知道利用这一款,以至索赔艰难,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在此江苏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的用棉企业,在进口棉花时要充分利用“中纺条款”,维护自身利益,让不法棉商无机可乘。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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