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棉花政策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几十年间,中国政府对棉花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政府制定棉花收购、销售价格,指定供销社统一经营棉花,不论市场供求如何,供销社都必须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将棉花全部收购上来,卖不出去的棉花,有些由国家收购转为储备,有些作为供销社库存下个年度再卖。1995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棉花购销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长期供不应求变为供大于求,中国政府的棉花政策也随之作了大幅度的调整。 1998年11月,中国政府作出《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棉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体制。这是棉花流通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纲领性文件,它标志着棉花流通领域中的计划经济已经结束。 其主要内容是: (一)建立政府指导下市场形成棉花价格的机制。 从1999年度开始,棉花收购价格、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政府不再做统一规定,收购价格由收购企业与农民协商确定。 (二)拓宽棉花经营渠道。 多年来,棉花经营一直由供销社一家统一收购、统一经营。从1999年9月1日新的棉花年度开始,经过省级政府资格认定的纺织企业可以直接参与收购、加工和经营棉花。但不允许个体棉贩及其他未经资格认定的单位收购、加工棉花。供销社虽仍是棉花经营的主渠道,但不再是唯一渠道,有了竞争对手。 (三)保持棉花收购资金渠道。 棉花收购渠道拓宽后,供销社棉花企业的收购资金继续由农业发展银行供应。这是国家对供销社的信任和支持。 (四)培育棉花交易市场,促进棉花有序流通。 建立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为中心、以棉花集中产销区为依托,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的全国棉花交易网络。国家利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采购和投放国家储备棉,对棉花供求和价格进行调控。 (五)棉花进出口继续由国家统一安排 棉花进出口继续由国家核准的企业经营。鼓励纺织企业使用国产棉生产出口产品,对加工贸易要严格管理,严厉打击以加工贸易为名走私、贩私棉花、棉纱的行为。 (六)压缩棉花种植面积 控制新疆棉区的发展,减少长江流域棉区面积,大力压缩黄河流域棉区面积,以缓解棉花供过于求的状况。今后中国稳定棉花生产及提高棉农收益主要依靠提高棉花单位面积产量和品质。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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