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加强宏观调控以稳定棉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发展银行和供销总社4月10日联合召开部分省区棉花工作座谈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盛霖在会上指出,近一个时期以来,棉花价格大幅度上涨,棉花进口大量增加,国家将采取措施加强对国内棉花市场的宏观调控,以稳定棉市。 李盛霖指出,当前对棉花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核心是要加快国产棉销售,降低市场棉价,稳定棉花市场,保持我国棉纺织品出口竞争力。从长期看,只有纺织工业健康发展,增加棉花需求,才能带动整个棉花产业发展。加快棉花销售,有利于规避市场风险,符合棉花经营企业的根本利益。国家有关部门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四: 一要加大抛售国储棉和老商品棉调控市场的力度。截至3月底,国家储备棉和1998年度以前老商品棉还有60万吨左右。要加大投放力度,稳定棉花市场,尽快处理供销社棉花企业1998年度以前库存老商品棉,解决棉花企业历史包袱问题,促进社企分开改革工作,减少财政的损失。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剩余老商品棉的核查、公检进度,做好扫尾工作。国家储备棉和1998年度以前的老商品棉,全部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纺织企业专场竞价销售。 二要督促棉花经营企业限期归还库存棉花占用的农发行贷款。现有的2000年度商品棉、2002年度使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新棉,共占用农发行贷款140多亿元。根据目前市场价位,这些库存棉花均可以实现顺价销售。各地计委、供销社要配合农发行督促企业加快销售,限期归还占用的农发行贷款。这样可以增加市场供给,缓解资源紧张的矛盾,稳定市场棉价;保证农发行资金安全,防止棉花企业用销售的货款安置职工,逃废银行债务;规避棉花企业经营风险,利于做好下年度的棉花收购工作。 农发行贷款限期归还的时间规定是:2000年度棉花库存占用的贷款,在5月底前要全部归还,2002年度收购的新棉,贷款已到期的不再展期。从4月份起,全国统算,棉花企业使用农发行的贷款,每月归还贷款的数额不得少于现有库存棉花贷款数额的1/4,8月底前全部归还。凡在2002年度还贷及时的棉花经营企业,申请2003年度棉花收购贷款时,农业发展银行给予优先安排。2002年度还贷不及时的棉花经营企业,2003年度农业发展银行不再提供收购贷款。 三要禁止棉花经营企业囤积棉花,规范交易行为。大量囤积棉花会扰乱市场秩序,抬高价格,会影响到国产棉的销售,这种行为必须制止。所有棉花经营企业,均应将棉花直接销售给纺织企业;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严格执行不支持棉花企业在交易市场购买棉花的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对商业企业的棉花贷款,防止个别棉花企业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市场炒作;全国棉花交易市场要加强对棉花撮合交易的监管,交易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履约,承担交易风险,不要把电子撮合交易搞成变相的期货交易;何时开展棉花期货交易,在哪个市场推出棉花期货交易,必须按照程序报批;对全国棉花交易市 场商品棉成交履约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会同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棉花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无照经营、掺杂使假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四要在必要的时候组织棉花进口。李盛霖强调,以上三项措施实施后仍达不到降低棉价、稳定市场的目的,国家将采取特殊措施,组织大批量进口棉花,以平抑过高的棉价,支持纺织工业生产和棉纺织品的出口。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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