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工作座谈会力促余棉销售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举办的部分省区棉花工作座谈会今天在京召开。本次会议旨在贯彻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部署落实做好棉花市场调控工作,加快棉花销售,稳定棉花市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盛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顾国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刘梅生到会并讲话。江苏、山东、河北、河南以及山西、甘肃、四川等棉产区计委、农发行、供销社和棉麻公司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盛霖在全面分析了目前国内棉花及棉纺织品市场面临的风险后,提出了加强棉花市场调控的重要措施。其核心是要加快国产棉销售,降低市场棉价,稳定棉花市场,保持我国棉纺织品出口竞争力。调控措施包括: 一、加大抛售国储棉和老商品棉调控市场的力度。国家储备棉和1998年度以前的老商品棉,将全部在纺织企业专场竞价销售。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剩余老商品棉的核查、公检进度,做好扫尾工作。 二、督促棉花经营企业限期归还库存棉花占用的农发行贷款。2000年度棉花库存占用的贷款,在5月底前要全部归还。2002年度收购的新棉,贷款已到期的不再展期。从4月份起,全国统算,棉花企业使用农发行的贷款,每月归还贷款的数额不得少于现有库存棉花贷款数额的四分之一,8月底前全部归还。凡在2002年度还贷及时的棉花经营企业,申请2003年度棉花收购贷款时,农业发展银行给予优先安排。2002年度还贷不及时的棉花经营企业,2003年度农业发展银行不再提供收购贷款。 三、禁止棉花经营企业囤积棉花,规范交易行为。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严格执行不支持棉花企业在交易市场购买棉花的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对商业企业的棉花贷款,防止个别棉花企业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市场炒作。全国棉花交易市场要加强对棉花撮合交易的监管。交易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履约,承担交易风险。 四、必要时组织进口。如果仍达不到降低棉价、稳定市场的目的,国家将采取特殊措施,组织大批量进口棉花,以平抑过高的棉价,支持纺织工业生产和棉纺织品的出口。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顾国新在会上要求供销社棉花企业从三个方面,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棉花市场宏观调控的措施。一是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积极销售棉花,严禁囤积惜售和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市场炒作;二是正确分析形势,规避市场风险;三是按照国务院27号文件和国办5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改革,规范改革行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刘梅生要求各级农发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切实做好当前棉花促销工作。具体包括: 2000年度库存棉花要求全部实现顺价销售。强化2000年度贷款的期限管理。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老商品棉的核查和公检工作。进一步改进服务,促进棉花销售。 他同时要求加强棉花库存及回笼资金的监管,确保国家信贷资金安全。严格企业帐户管理和回笼资金管理,防止企业用多头开户搞体外循环。将企业棉花促销以及全额还贷情况作为2003年度申请贷款的必要条件,对还贷不及时的,2003棉花年度将不再提供收购贷款。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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