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氨纶反倾销案延期公告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6-4-4 10:46:47
2005年4月1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54024920、54026920。 鉴于本案案件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13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