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取消仍有《曼谷协定》
浙江频道3月4日电 (施予)欧盟和日本于日前相继取消了对我出口产品的普惠制,这让享受惯了优惠关税的浙江出口企业开始感到不适应。对此,浙江检验检疫局发布消息称,在“后普惠制”时代,仍有《曼谷协定》等优惠措施可利用,而其对纺织品等浙江省主要出口产品的关税减免,是一个很好的商机。 日前,浙江检验检疫局就为浙江省一家纺织厂出口到韩国的一批亚麻纱线签发了《曼谷协定》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书,该纺织出口企业产品在韩国海关可享受到1.8%的关税优惠,一下减少了几千元的货物出口费用。据悉,《曼谷协定》优惠措施所包含的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等国,都是浙江省外贸企业的主要产品输出地。以韩国为例,其产品减让清单就包括:部分鱼类、甲壳类,关税税率从最惠国待遇的20%减至“曼谷协定”税率的15%(下同);部分水果,从30%减至22.5%;茶从40%减至20%;部分染料、橡胶制品,从8%减至6.2%;部分皮革及其制品,从5%减至2.5%;部分纺织纤维,从8%减至6.2%;服装,从13%减至8.1%;部分陶瓷产品、铜及制品、锅炉及部分机械器具,从8%减至6.2%。 “纺织服装等产品本来就是浙江省出口韩国的主要商品,此次关税从13%减至8.1%,削减幅度非常可观。茶叶的关税税率则从最惠国税率的40%减至“协定”税率的20%,这对浙江这个茶叶出口大省来说绝对是个好机会。”浙江检验检疫局负责人表示。 如此优惠的条件,却并没有太多企业响应并参与。据了解,去年以来,浙江检验检疫局共签发了《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近2429份,作为出口大省,该数字仅居全国第三位,而为浙江省出口企业约减免进口国关税也仅为2300万元。主要出口产品为化工产品、纺织品、灯具、玩具和家具。对此该局专家表示,不少出口企业因对《曼谷协定》优惠业务缺乏认识,很少能主动利用其为出口产品创利,没有享受到进口国的关税减免待遇。这反映了企业对相关政策和信息的了解不够,所以不能很好地利用政策来获取更多的利润。同时,企业还应改变被动使用的方式为主动运用,在与外商谈判时,应利用优惠政策来多争取利益,以税率的降低作为谈判的筹码,从而争得主动权,分享关税减免的好处。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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