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下达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跨地区转让备案结果的批复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6-1-23 14:04:45
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南京市、江西省、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广东省、深圳市、成都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关于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跨地区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贸函〔2006〕1号)的要求,结合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转让申请及证明材料,现公布2006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跨地区转让备案结果(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将跨地区转让备案结果告知本地相关经营者。受让许可数量的经营者可在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二、请电子商务中心做好相关数据的技术处理工作。 三、因部分经营者提交的跨地区转让申请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此次备案暂不予办理。有关材料更正或补齐后,相关结果将随下一批跨地区转让备案一同下达。 附件: 跨地区转让数据汇总表(2006年1月) [SINOTEXTABLE]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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