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蚕茧收烘情况与建议
2003年,浙江省嘉兴市春茧收烘工作受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美伊战争带来的对整个中东地区政治、经济局势的影响,进一步制约了国际丝绸市场需求;“非典”疫情的入侵,导致客户、商品来往受阻;印度对我国(2A级及以下等级)低等级白厂丝出口实行反倾销措施。全市今年春蚕发种量37.85万张,比上年同期减少17.01万张,下降29.65%。 一、2003年春茧收烘工作情况 嘉兴全市春蚕收购在执行省政府收购指导价,上下浮动15%,根据嘉兴实际、行业议价确立收购中准价1100元/百公斤,在收购中严格执行按质论价、不压价、不抬价的评茧办法。5月30—31日嘉兴全市各茧站陆续开始蚕茧收购工作,目前蚕茧收烘的后续工作已经结束。汇总今年春茧收购工作分析有以下特点: 1、桑地、蚕种数量比上年减少。嘉兴全市实际蚕种发种量37.85万张,比上年实际发种量54.86万张减少29.6%;蚕种计划发放量今年比上年同期减少31%;桑园地面积受土地平整、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等影响也比去年减少。 2、春茧茧质为历史较好。蚕茧生产期间正值气温适宜、雨水均匀、促使桑叶叶质葱郁、养料丰富,同时为确保春茧蚕桑期间不受环境污染,嘉兴市政府在四月中旬下达对地处蚕桑区的所有砖瓦、水泥、农药生产企业实行禁氟的通知,从而保证了蚕桑成长的良好环境。为此,今年虽然蚕种量减少,但产、质量明显比上年提高,平均张产达45公斤。在总茧量同比减少10%,比发种量减幅少20%的情况下,出丝率反而与上年同期略有增长。 3、实际收茧量存在不平衡,县、市间差距明显。嘉兴市春茧实际产量约26.66万担,比上年的33.4万担减少7万担。而整个春茧的茧产不平衡性比上年突出,以茧产排序看:桐乡实发蚕种14.5万张、茧产12.3万担,海宁实发蚕种11.23万张、茧产4.9万担,嘉兴市本级实发蚕种7.96万张、茧产4.46万担,海盐实发蚕种5.28万张,茧产4.5万担,嘉善实发蚕种0.45万张,茧产2700担,平湖实发蚕种0.21万张,茧产1188担。茧产最高的桐乡和最低的平湖差12.18万担。 4、蚕茧张收比上年提高3.45%。嘉兴全市蚕茧平均张收33.65公斤,比上年提高3.54%,由于环境、管理等影响,各地张收亦出现不平衡,高低差距为20。46公斤,县、市排序为海盐42.7公斤、桐乡平均张收42.45公斤、嘉善30.35公斤、平湖28.9公斤、嘉兴28.02公斤、海宁张收22.24公斤; 5、春茧收购价格降低。嘉兴全市春茧收购平均价格为11.28元/公斤,同比下降8.2%,其中主产区桐乡11.65元/公斤、海宁11.25元/公斤、市本级11.01元/公斤、海盐10.63元/公斤、平湖10.76元/公斤、嘉善10.94元/公斤。 6、管理体制与办法不尽相同。嘉兴全市春茧收烘管理有所变化。市本级由市经贸委牵头,协调市属两区经贸局、市工商局、嘉欣茧丝公司等组成市属督查组,对市属26个茧站进行巡回督查,对发现无证非法从事鲜茧贩运、贩卖的由工商执法部门进行干预。 桐乡市仍采用市政府统一协调布置、各有关乡镇发动、公司与丝厂初商收购合同、工商、公安参与市场巡查的做法对茧站收烘秩序进行协调与维护。 海宁市与市本级情况相同,茧贩活跃。今年的特点是本地茧贩泛滥成灾,茧站门前、道口明目张胆设点收购,严重影响当地丝绸公司的主渠道收购;而海盐县由于所处交通地理位置较偏,茧贩活动相对要少。 二、存在的问题 1、疏于管理,缺乏制约措施。由于去年蚕茧收购行情低迷及国际丝价的持续下跌因素,造成对今年的大好蚕讯事先估计不充分,特别对茧贩经常活动区域的重灾区疏于管理,缺乏制约措施。 2、执法力度减弱。工商部门由于资金、人员紧张投入的力量相对不足,因此茧贩活动频繁地区工商执法力量跟不上,且今年大多是当地农户直接参与贩茧,依靠当地乡镇自治力量执法工作难度很大。 3、春茧外流严重。白厂丝出口价格持续下跌,但由于今年蚕讯、茧质较往年好,而边界市、县的茧子缺口矛盾仍未改变,地区间仍存在价格差异空间,使茧贩有利可途,有机可趁。今年嘉兴市本级、海宁市产地茧估计有40%以上的流出市外。 三、建议 蚕茧作为传统产业又有其商品的特殊性,每年五期固定的蚕桑收茧期,生产的产业链较长、涉及的农户较多、牵涉的下道环节不确定变数很大。因此,实施贸、工、农一体化的市场大流通运行机制势在必行,在收购价格有条件地向市场放开的前提下,嘉兴市经贸委建议: 1、按照收购市场准入制原则,采取具有连贯性的蚕茧收购改革,保证蚕桑繁荣,从而才能合理地调动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同时推行规模种桑养蚕的长效机制,用科学的饲养方法改造传统的养蚕方法。 2、大力开发新品种,增加茧丝绸的国内消费量,为调整产销和供求增加主动和自由。 3、根据国家东桑西移的西部发展政策,在保护原产地高品质茧的同时,大力开发西部种桑养蚕资源,避免低水平的量的扩张。 4、加快茧丝市场体系建设,发挥价格信息对产销供求的调控作用。 5、建立和健全行业中介组织,规范行业行为,以利于丝绸企业积极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增加出口。 6、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协调好贸、工、农一体化的产销平衡关系,加快蚕茧收烘渠道的优化改组,以更积极主动的市场意识,营造蚕茧主产地的良好环境。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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