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进一步放开棉花经营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1-8-13
为加快棉花流通体制的市场化进程,推进棉花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国最大的棉花产区新疆决定从今年起进一步放开棉花经营,鼓励多渠道经营和有序竞争。 这是新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的实施意见的核心内容。 其主要内容包括,允许经过自治区资格认定、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参与棉花收购,鼓励内地获得棉花收购资格的纺织和其他各类企业在新疆办理有关手续后,直接收购或委托代理收购棉花,区内纺棉购销彻底放开,纺织企业可以到全疆任何地区、任何企业购买需要的纺织用棉;允许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收购,允许地方与兵团交叉收购棉花,允许棉农自主选择交售对象,严禁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利用划片、设卡等形式限制棉花购销活动;棉花销售彻底放开,凡申请开展棉花销售业务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准登记后,即可 开展棉花销售业务。 为确保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整顿和规范棉花市场秩序,严格实行质量岗位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确保棉花质量。同时加快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不断增强棉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棉花产业化经营,促进棉区经济、纺织企业和棉花流通的协调发展。 据了解,新疆今年共种植棉花1665万亩,棉花总产预计在3000万担以上,占到全国棉花总产的1/3。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