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棉花产业竞争力须做好四项工作
要提升我国棉花产业的竞争力,有关部门在放手让棉花产业进入市场竞争轨道的同时,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完善标准体系是当务之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指出,为了参与国际竞争,应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棉花标准体系。他说,现在棉花收购和粗加工环节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标准问题。我们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生产者一个标准,贸易方一个标准,根本无法跟国际市场接轨,也对整个产业链条的衔接非常不利。 陈锡文说,制定标准要从适应市场的需要出发,市场的需求多样化,优质棉的标准自然也多种多样。另外,质量标准的执行也不能有丝毫马虎。譬如棉花面临的“三丝”问题,就是因为在收购和扎花的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给下游纺织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根治“三丝”问题就是要在生产环节贯彻严格的质量标准。此外,对每一类棉花怎么样保证它批量的稳定性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只有提供的每个质量等级的品种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纺织企业才能很好地利用。 江西省创元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石红岩说,原国家标准主要关注外在品质,采取手扯目测按长度、色泽定级,新的国家标准(GB-1999“细绒棉”)增加了马克隆值,但与国际通用标准相比,仍有差距。国际通用标准使用仪器,检测长度、比强度、马克隆值、色泽、反射率、含杂等指标。而纺织厂除了以国家标准收购外,为了控制纺织品的质量,常常加测原棉的公制支数和单纤维强力(原苏联标准),而进出口常采取英制(长度为英寸)。这种局面影响了物流速度,增加了物流成本,给企业内部的质量控制造成了很大困难。因此,国家必须加快标准改革速度,建立行业间以内在品质为主的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 系,以利于企业凭标生产、质量控制,为优质专用棉产业链整合创造条件,增加我国棉花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农业部种植业司经济作物处处长马淑萍从育种的角度阐述了标准的重要性:一、从育种指标上来说,在过去计划经济年代,育种全国是一个指标,所以培育出来的品种非常单一。而今天我们面临的消费是多元的,需求是多样化的,所以要重新修订育种指标。二、品种审定标准。过去因为育种目标单一,所以品种审定的标准也非常单一。建国以来大约审定了300个品种,真正在棉花生产上能够应用的主栽品种不过100个。品种审定的指标也要进一步修订。三、种子标准。原来全国就一个棉花种子标准。现在随着棉花生产的发展,有抗虫棉,有杂交棉,有彩色棉。棉花种子标准也要重新制定。四、栽培技术规程。有了一个好 的品种,在栽培上应该有良种良法配套,但目前栽培技术规程很不完善。 --应制定棉花保护价 棉花专家苏石任说,1999年国家决定放开棉花收购价格,主要由市场定价、具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直到现在没有制定棉花保护价。而美国国会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棉花生产进行补贴,具体办法是:棉农在收获棉花后,如果认为棉花价格低,不愿卖给棉商时,可以将棉抵押给政府的贷款公司,相应得到政府的贷款资金。在一定时期内,如果价格上升,棉农可以从贷款公司赎回棉花,相应归还贷款资金。如果价格低于政府设定的价格,棉农无需赎回棉花,也无需归还贷款资金。近年来,政府贷款公司的棉花抵押贷款价格为51.92美分/磅,按目前的汇率,折合人民币约为4.74元/斤(高于1999年我国 棉农的出售价格)。这种抵押贷款,实际上是美国为了保护棉农而出台的棉花保护价。 改变保护棉花生产及经营企业的方式。根据中美协议规定,中国要取消棉花出口补贴,对国内生产流通补贴也要逐步取消。专家认为,对棉花经营企业的补贴,可采取免征进销差价的增值税;用于棉花的贷款实行低利率;对购置棉花收购、加工和储存所需的仪器、设备进行补贴等。总之,应尽力为棉花生产和棉花经营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建立风险规避机制 专家一致认为,为了保护棉农利益和规避风险,需尽快建立生产种植过程的风险转移机制和销售套期保值机制。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主任叶春和日前表示,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推动棉花等农产品期货上市。陈锡文说,引导棉花提高质量,用标准化的方式来生产,最好的办法是培育期货市场。 石红岩则从企业的视角阐述了建立风险规避机制和体系的重要性。她说,棉花产业面临着双重“风险”,即生产种植的自然风险和产品销售的市场风险。与国外情况比较,我国在这方面的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不够。目前的风险其实大部分由农民承担,一部分由经营企业和产品用户承担。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化解风险的路径不一致,承受能力也有限,削弱了竞争力。最后的结果是再高科技含量的农业科技成果都难以得到转化利用,难以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棉业集团。因此,建议国家建立生产种植过程的风险转移机制(保险)和农产品销售套期保值机制(期货),并尽快地付诸实施。 --当好市场竞争的裁判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说,在计划经济时期,棉花的种植、购销和纺织相互隔离,往往出现“天平现象”,棉花多了对棉农压级压价,少了对纺织厂抬级抬价,农民和纺织部门在棉业利益再分配过程中,没有得到实际的好处。随着棉花市场的开放和流通体制的改革,这种局面有了很大的改变,但目前供销社仍然是棉花收购的主体,在资金、设备、收购区域等方面,都有较强的优势,而作为刚刚有资格介入棉花产业和市场的民营企业,恰恰在上述几方面处于弱势状态。另外,在市场开放的初期还遇到了“私商棉贩”压级压价收购或抬价“抢”购棉花的现象,通过劣质加工、逃漏税收等手段,牟取非法利 润。棉花市场亟待整顿、规范。为了让我国棉花市场进入有序竞争的轨道,有关部门必须当好市场竞争的“裁判员”。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