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库存老商品棉交易事项---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公告(2002年第10号)
各会员单位: 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02年5月28日起库存老商品棉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竞卖交易。为确保库存老商品棉交易和2001年度商品棉交易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于交易市场同时进行库存老商品棉和2001年度商品棉交易,为了便于会员单位及其客户识别,交易市场将国家统一处理的库存老商品棉的编码标志确定为“LL”,将2001年度商品棉的编码确定为“N”和“F”,其中,“N”代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棉花,其成本价由卖方所在地农发行核定,“F”代表普通商品棉,其回购价执行交易市场统一规定。 二、老商品棉的起报价确定。以公证检验证书为依据,竞卖时各等级起报价为: 2级及2级以上:7500元/吨; 2级(不含2级)至5级(含5级):7000元/吨; 5级(不含5级)以下:6500元/吨。 老商品棉每日上市数量以交易市场公布的详细资料为准。 会员单位及其客户禁止购买本企业上市交易的棉花。 三、倒计时时间调整。从5月28日起,上午9:00开始交易,9:30开始两分钟倒计时,10:00分开始1分钟倒计时,如11:30未闭市,下午1:30继续交易,直至闭市。 四、老商品棉的出库费不高于22元/吨,由买方自行负担。 五、老商品棉的卖方为中华棉花有限公司。成交后,买方与中华棉花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市场直接签订《购销合同》,买方将汇款汇至中华棉花有限公司“抛售老商品棉结算专户”。 为了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建议买方使用汇票或支票交纳货款。 特此公告。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ΟΟ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