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履行入世承诺对我国农业的直接影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昨天上午在“WTO与中国棉花流通”高级论坛上就加入世贸与我国农业发展问题发表了演讲。他在演讲中首先介绍了WTO农业协定的基本内容以及我国加入WTO在农业方面的承诺,并就履行承诺对我国农业的直接影响以及对此需要采取的政策调整做了论述与分析。 徐小青介绍说,农业问题是我国加入WTO谈判的重点。有关农业的承诺条件主要包括: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业国内支持和农产品出口补贴。棉花属于关税配额管理。2002年加入时配额量为81.5万吨,2004年增长至89.4万吨,配额内税率1%,配额外税率由2002年的54.4%降至2004年的40%,国营贸易比例33%。 在谈到履行承诺对我国农业的直接影响时,徐小青认为,总得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由于农产品市场开放幅度大、过渡期短,农产品进口管理手段受到限制,国内对农业的支持方式需要改变。直接的影响来自我们在加入世贸组织时在农业方面的承诺,大体上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品和农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方面;二是政府管理农业的体制及组织、运行机制方面。 1、对多数品种的农产品进口而言,根据世贸农业协定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采取单一关税的管理办法和降低平均进口税率(从目前的平均名义税率21.2%降至17%,实际上去年底已降到15.8%),是开放农产品市场的重要措施,也使我国农产品面临更强的市场竞争。 2、对大宗农产品采取关税配额进口制度(小麦、玉米、稻米、棉花、三种食用油、食糖、羊毛、毛条),对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平衡、特别是对主产区(多是中部地区)农民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3、我们承诺取消对出口农产品的补贴,主要对目前我国玉米出口影响较大。 4、与大宗农产品进口的关税配额制相联系,世贸农业规则对使用关税配额的经营主体有要求,即不能全部由政府专营(代理专营),对我国现行的宏观调控手段和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提出新的要求。 5、世贸组织农业协定对各成员国国内的农业支持政策有较严格的规定(“绿箱”、“黄箱”政策),也对今后我国支持农业的方式和空间有一定的限制。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