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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中国的反倾销缘起竞争心态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7-4-25 15:29:17  

1994年到2006年6月,印度共对中国发起98起反倾销调查,占了其反倾销立案总数的47.3%,涉案金额7.6亿美元。据有关专家分析,印度长期以来频繁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除了其自身贸易利益的考虑之外,还有着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原因。 立案数一半针对中国 年初以来,印度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印度产业界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3月初发布公告,对来自中国、印尼和中国台湾的顺丁烯二酐(海关编码:29171400)发起反倾销调查。调查期内,中国对印度出口该产品1100万美元。4月初,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再次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中国的头孢三嗪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海关编码:29419090、29420090)。调查期内我对印度出口该产品2031万美元,涉案企业19家。以上均为中国海关统计。 同期,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分别发布了2006年立案调查的中国平底车轮和糖精案的初裁和终裁;对中国瓷砖案进行了新出口商复审;同时还就2006年立案调查的3个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光盘、刻录光盘和维生素A棕榈酸盐先后召开了初审或终审之前的听证会。此外还有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1月4日发布的对来自中国的三甲氧苄二氨嘧啶(海关编码:29335920)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公告。 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06年印度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共有9起,涉案金额1.8亿美元,涉及的商品有PS版、过硫酸盐、技术用和食品用磷酸、悬浮级聚氯乙烯(PVC)、车轮、可刻录光盘、维生素A棕榈酸盐、可延性铸铁管(球墨铸铁管件)和盘尼西林-G(青霉素工业盐)。与2005年相比,案件减少1起,涉案金额下降34.97%。 “由于中国开始实行鼓励进口、缩减逆差的贸易政策,与主要贸易伙伴的摩擦有趋缓迹象,预计今年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会受此影响。”这是商务部有关负责人透露的情况。 据中国驻印度使馆经商处的统计数据,1994年到2006年6月,印度共对中国发起98起反倾销调查,占了其反倾销立案总数的47.3%,涉案金额7.6亿美元。“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并不鲜见,但是一个国家一半的反倾销都是针对另外一个国家的,说明其中一定存在着问题。”业内有关人士这样分析说。 根据了解的情况,中国历年来在全球遭遇的反倾销调查中,涉案金额美国和欧盟占了大头,但立案数印度第一。而在发展中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中,印度的立案数和涉案金额都位居前列。2006年,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最为“粗暴”的国家土耳其立案数不过5起,涉案金额5996万美元。同年,东盟10国对中国反倾销调查总共4起,涉案金额1.4亿美元。另据统计,自WTO成立至今,印度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数占同期所有WTO成员反倾销案件的1/5。 中国企业应诉印度反倾销的胜诉率也很低。2002年初,印度方面对《1995年关税条例》作了修改。其中一个关键的修改是:在印度认定的19个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对中国和俄罗斯“网开一面”,如果这两个国家的涉案企业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市场经济地位”,调查当局可对其不适用非市场经济规则,而改为适用市场经济规则。但它同时又规定,调查当局在认定涉案产品的成本和结构方面有自由裁量权。因此有专家认为,2002年之后的印度反倾销法对中国依然是歧视的和不公正的。 但是据有关代理律师介绍,情况还是有所改变,在2002年前印度对华70余起反倾销调查中,除了3起起诉方撤回申请,1起印方裁定要求起诉方撤诉,以及1起因中国进口份额较低而结案,其余所有调查都被裁以倾销或损害,最终以征收反倾销税结案,反倾销税率最高达1069%。而在2002年之后,迄今共有中国6家企业在应诉反倾销调查或复审案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印度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的行业比较集中,以往主要是中医药化工产品,在所有案件中占了50%以上的比重。近年来,中国的纺织品和轻工产品也开始逐渐遭遇印度的反倾销调查。2005~2006年中国丝绸产品在印度被提起反倾销调查,虽然经过了中方政府、行业协会和应诉企业的共同努力,最后的终裁限价大幅下调了30%,但这是中国在印度遭遇的最大的反倾销案,涉案金额近2亿美元。 据有关专家的分析,印度长期以来频繁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除了其自身贸易利益的考虑之外,还有着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原因。 双方竞争大于互补 印度和中国同为世界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确实有得一比。中国在全球遭遇的反倾销调查案件中,以印度作为替代国计算“正常价值”的几乎占了一半还多。但是,有关研究表明,中印两国在对外贸易的总体结构中却是竞争大于互补:第一,两国都是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要出口市场,后者同时也是它们吸引外资的重要来源地。第二,两国的传统产业都比较雄厚,出口产品结构相似,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纺织品、医药化工原料、轻工产品等是外汇来源的主打产品。第三,中国的制造业优于印度,印度的资源性产品优于中国,本来应该有互补性,但由于有着复杂的内外因素,导致印度方面对中国存有戒心,比如中国物美价廉的工业品冲击印度市场,“中国威胁论”又让印度对中国出口铁矿石等战略性资源施以限制。 根据中国社科院有关南亚问题专家的分析,印度之所以对中国频繁发起反倾销调查,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原因,这就是印度的心态问题。近年来,印度的GDP和出口增长的势头都很快,但是同中国相比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如果不对中国有所遏制,今后的增长空间有可能受到限制。这个增长空间既来自国际市场,也来自国内市场。有关数据表明,自1995年以来,印度的出口额稳步上升,2002-2003年一度达到了18%,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中国的22%。同期对GDP贡献也达到了9.4%。关键的问题在于:印度在促进出口的同时,其进口政策却是谨慎、保守甚至是防范的。根据有关媒体的报道,印度官方长期将300多种进口产品视为“敏感产品”并进行重点监测,只要不是明显违背WTO规则就对其尽可能进行限制。这一政策非常奏效,自上世纪90年代末到2003年,300种“敏感产品”的进口除棉花外都呈现下降趋势。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中国产品频繁遭遇印度反倾销调查就不足为奇了。 一个非常能说明问题的案例是:2006年结案的印度对中国丝绸产品反倾销调查“结果不坏”,固然有着舆论认为的政治方面的考虑起了作用,比如时值中国高层出访印度,但根本原因是印度的丝绸产品60%依靠进口,而中国的丝绸产品物美价廉,已经构成了印度市场的稳定货源,深受印度消费者喜爱,所有印方就卖给中国一个“人情”。而其他涉案产品大多没有这样的幸运,主要是因为市场冲突,印度产品抗不住“中国制造”的畅销。 中国的应对策略 根据记者对有关方面的采访,面对印度咄咄逼人的反倾销调查,中国企业首要的一条就是积极应诉。据了解实际情况很不乐观,由于中国对印度出口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出口额几十万、上百万美元的居多,因此一旦遭遇反倾销调查,加之调查时间长,胜诉前景很渺茫,大多涉案企业就选择了放弃。针对这种情况,商务部和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代理律师和学界人士分别提出了如下策略建议。 中国产品在印度的境遇不是很好,并非全是对方之过。我们的企业需要理性对待印度市场,避免恶性低价竞争。有关调查表明,每当中国产品初入印度市场,只要卖的好,短期内中国企业就蜂拥而至,同类产品铺天盖地,价格愈做愈低。这在纺织服装、低端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等领域尤其明显。另外,中国企业有个错觉,认为印度穷人多,消费水平低,就不注重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这都引起了印度方面的不满,再经媒体渲染后,中国企业形象大为受损。 虽然印度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比较明显,但其市场经济比较成熟,印度企业的规则意识很强,遇到中国产品的竞争时,它们懂得运用诉讼手段打击对手,动辄向政府提起反倾销调查的申请。这也是印度对我反倾销调查比较频繁的一个重要原因。相比之下,中国企业的规则意识比较差,普遍具有“怕讼”的心理,“不敢应诉就等于承认倾销”,过去很长时间印度当局都是以“最佳可获得信息”(BIA)判案,结果导致印度企业屡屡得手。 在与印度调查官员的接触中,普遍反映他们的专业性比较强。无论是在印度的调查程序,还是来中国做实地核查,他们都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准。如果一个案子没有特殊的背景和裙带关系(这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不足为奇),调查官员一般比较重视中方提供的客观数据,相信他们的亲眼所见。关键的问题是中国企业要有自信,只要你没有倾销行为,价格和成本是由市场决定的,并能拿出市场化管理的财务依据,就有胜诉或争取较好结果的可能。 在这一点上,印度和土耳其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后者对中国产品基本采取敌视的态度,中国企业在该国遭遇的反倾销调查中迄今无一胜诉。 如果在原审案中被裁定倾销,也不要轻易退出印度市场。印度的反倾销法律比较健全,被裁定倾销并被征收反倾销税的中国企业,在通常的5年征税期内,可以通过打年度复审、情势变迁复审、新出口商复审、日落复审等一切机会,争取改变原审案的裁决,重返印度市场。 针对印度的对华反倾销现状,中国方面应该有个长远谋略。具体讲就是要借助目前中印两国政治友好和经济合作的历史机遇,加强政府、产业界、学界和媒体间的交流,让印度方面充分了解中国的市场化进程是“和平崛起”,不会对印度构成威胁。同时,印度和中国同为WTO重要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在很多方面是应该有共同语言和共同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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