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协议类别可申请数量计算方法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7-3-20 20:02:10
根据《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计算可申请数量的公式,可以粗算出企业可申请的数量:
S=T×(70%×Q1/M1+30%×Q2/M2)
公式中:
S为企业可申请数量;
T为全国出口许可总量;
Q1为该企业对设限国家或地区出口实绩, Q2为该企业除设限国家或地区之外的对全球的出口业绩;
M1为全国对设限国家或地区出口实绩,M2为全国经营者除设限国家或地区之外的对全球的出口业绩
举例:A公司2006年347/8对美国出口业绩为56300美元,对除美国之外的全球出口业绩为15640美元,第一次中标1000打,计算第二次招标347/8可申请数量是多少?
企业可从表一中查到347/8招标总量T=22124305打,从表二中查出347/8全国对美国出口业绩M1=621492162美元,全国对扣除美国之外出口业绩M2=3085577188美元
根据计算公式,A公司第二次协议招标347/8可申请数量为:
S=22124305×(0.7×56300/621492162+0.3×15640/3085577188)-1000
=436打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计算是粗略计算。企业最终可申请的数量以商务部招标委员会公布的结果为准(企业第二次协议招标可申请的数量将在4月2-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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