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第二次协议招标中标金的特别提示
来源:招标办
发布时间:2007-3-20 19:52:09
各纺织品出口企业: 因2007年度第二次协议招标的企业可投标数量(最高投标量)的预定公布时间在4月2-6日期间,请各企业仔细阅读《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公告》,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汇款,汇款金额应与投标的电子标书合计的投标保证金一致,如不符将影响企业的利益。 请企业办理汇款时在汇款用途栏一定注明“07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招标办公室 2007年3年19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