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电子招标过期CA证书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
发布时间:2007-3-15 9:29:09
各投标企业: 2007年度输欧、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第二次招标即将在2007年4月9日至4月12日进行。在2006年5月1日前办理纺织品电子投标专用密钥的企业,因电子密钥中CA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如需参加此次投标,须更新电子密钥中的CA证书。请更新企业于2007年4月1日前将原有的电子密钥、新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纺织品招投标电子密钥申请表、责任书及其他必要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当地代表处,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当地代表处核实企业身份,并保留企业提交资料的复印件,在3个工作日之内为企业更新电子密钥中的CA证书。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