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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印度丝绸反倾销经验可供借鉴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06-12-20 11:17:38  

印度对华丝绸反倾销案件已尘埃落定。这一案件是世界纺织品贸易一体化之后,我国遭遇的金额最大的纺织品反倾销调查,从立案到应诉,从初裁到终裁,案件的进程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案件的一丝一毫进展都牵动着众人神经。前不久,印度商工部做出终裁,锁定了最低限价,达到了对于应诉企业来说可以接受的结果。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近期,商会在海南三亚召开了此案的总结会。 代理此案应诉的小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毅表示,此案应诉中,政府部门一直跟踪案件过程,与印方磋商,商会组织企业应诉并与印方当地行业进行沟通。创新应诉策略,建议印度调查机关“抽样调查”,争取应诉时间及主动地位,采取较低“最低限价”方式结案,追求实际应诉效果,最终达到了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 业内人士表示,以目前国内的丝价和出口绸价,最低限价在1.662~4.526美元/米企业出口会受到影响,但还是可以接受的。 抽样调查:打破僵局 近期印度对我频频发起反倾销,而丝绸案件的整个过程对于其他企业是相当有借鉴意义的。张毅从一年半前向记者讲述了案件逐步的发展过程。 2005年5月18日,印度对中国丝绸进行反倾销立案,涉案金额近2亿美元,涉案企业百余家,成为迄今为止印度对我国发动的最大一起反倾销案,也是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实施的最大一起反倾销调查。小耘律师事务所受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和部分出口企业的委托为中国丝绸整个行业和企业提供应诉代理服务。 按照印度反倾销调查程序,应诉企业必须在立案后37天内提交调查问卷,当时很多丝绸企业在立案后对是否应诉犹豫不决,浪费了大量的应诉时间,在决定应诉后很多企业又无法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调查问卷。 张毅表示,当时这种情况对中国丝绸行业应诉非常不利,因为如果应诉企业寥寥,很可能极大地影响印度当局对案件本身的重视程度,进而影响裁决的公正性。于是,代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的小耘律师事务所向印度商工部提议,对应诉企业不再采用普遍全部调查,而是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 抽样调查是欧美国家近年来为了降低反倾销调查的工作量普遍推行的一种做法,能够省时,省力,大大节省应诉企业的应诉成本,但印度反倾销机关却从未在以往反倾销案件实施过。最后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商会和代理律师的共同努力,印度接受了抽样建议。在没有争取到抽样调查的方式之前只有10家左右企业应诉,但最后应诉企业达到了30多家。 从初裁到终裁:降低30% 今年5月,印度商工部做出初裁,确定了57%~115%的倾销幅度,商会、小耘所及印度代理律师和所有应诉企业立即召开了会议,对该结果进行分析,分析结论是:按照这样的倾销幅度,我们的企业向印度出口以后很难具有竞争力。 按照以往反倾销案件应诉策略,往往会尽量在争取市场经济待遇和较低反倾销税率方面大下功夫,但近几年在印度对中国裁决的几十起反倾销案件中没有再给予任何一家中国应诉企业市场经济地位,而且按照以往经验,中国企业即使取得市场经济地位也很有可能被征收一定的反倾销税,对出口造成较大影响。而采用最低限价后,高于或等于限价的企业就不必交任何反倾销税,这等于是进一步降低了对企业的出口影响。而且采取“最低限价”还可以淘汰掉一批质量较差,单纯依靠打价格战进行恶性竞争的落后企业,从而使应诉企业在提高出口价格和增加出口利润的同时继续保住出口市场。 张毅表示,由此,他们认为,企业固然要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和较低反倾销税率,然而最重要的是在终裁中使倾销幅度和最低限价比初裁降低约30%,才能对主要出口企业不构成负面影响。 在上述情况下,中方做出了邀请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负责人来华进行实地核查的决定。因为在反倾销案件中,沟通尤其重要,只有让对方真正了解企业和行业的想法,才能获得进一步的理解与共识。 印度当局来华到企业里面考察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了解到我们的生产成本的确比较低,根本不存在倾销行为,而商会的全程陪同及解释,也让他们看到了中国政府和行业的态度。同时,印度方面也逐渐认识到,印度丝绸的质量并没有中国的好,仅凭印度本身的丝绸行业根本不能满足印度本土数量和质量的需要。同时,为了进行更为彻底的沟通,除了核查企业之外,印度商工部第一次到中国的纺织商会进行实地核查,这也是当时媒体甚为关注的。张毅表示,按照印度当局的想法,他们一直认为中国丝绸生产是由政府控制价格的,因为鲜茧价格是受国家控制的。然而绸缎的上游原料并不是鲜茧,而是生丝。通过核查,印度方面了解了我国丝绸产业链的具体情况。 尤其重要的是11月份上旬,商务部部长薄熙来陪同胡锦涛主席访印期间,还专门就此事与印度高层进行磋商,对此案件提出了交涉意见。 另外,张毅表示,中方也充分发动印度本国进口商与用户的积极性,通过印度律师跑遍了加尔各答、孟买、新德里、班加罗尔等印度主要城市,召集这些城市的进口商、用户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向他们发放调查问卷,收取有利信息,拿出了很多有说服力的数据和资料,使谈判时能够有的放矢,向对方的损害事实提出反证。同时,中方律师也促使大量进口商和下游用户要求召开听证会,并在听证会指出印度不是要不要中国丝绸的问题,而必须要,因为印度本国生产的丝绸根本不能满足印度用户质量和数量的需要。但如果印度的最低限价太高,影响到中国企业的出口,最终影响的将是印度本土的需求。 最低限价:双方均衡结果 11月17日,印度商工部做出终裁,将四大类包括几十小类绸缎的最低限价锁定在了1.662~4.526美元/米(包括进口关税和1%的进口杂费),达到了比初裁降低约30%的理想结果。在国内丝价保持目前水平的前提下,最低限价对应诉企业会有一定影响,但仍可以继续向印度出口绸缎,同时可以淘汰一批单纯依靠打价格战进行恶性竞争的企业,完成了行业的整合与规范,达到了对于我国企业和印度当局来说都可以接受的结果。业内有关人士透露,印度当局保护国内产业的意图非常明显,因此,完全零税率的结果是不大可能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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