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按照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15〕488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5〕504号)文件要求,结合库尔勒市实际制定多项举措,确保库尔勒市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补贴部分预拨资金兑付到户。
一是库尔勒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库尔勒市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完成时时间,并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
二是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各相关部门加班加点,认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补贴信息逐一认真进行登记、审核、汇总,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
三是严格按照补贴兑付程序、补贴标准,依据“新疆棉花管理信息平台”中10月31日24点的籽棉交售量信息和自治区确定的补贴预拨资金兑付标准1.2元/公斤,结合农业部门登记信息,计算应兑付补贴金额,由财政部门通过新版“涉农补贴”系统兑付补贴资金。
12月23日,库尔勒市已兑付籽棉交售量219339135.64公斤,兑付补贴资金2.63亿元,此次惠及农户9721户;剩余的预拨资金近2.8亿元,库尔勒市各乡镇场及相关单位正在抓紧时间认真审核兑付信息,待审定后市财政部门将尽快兑付到户。库尔勒多措并举确保棉花补贴预拨资金兑付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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